📜 原文(陈寿撰)
明皇帝讳叡,字元仲,文帝太子也。生而太祖爱之,常令在左右。年十五,封武德侯。黄初二年为齐公,三年为平原王。以其母诛,故未建为嗣。七年夏五月,文帝病笃,乃立为皇太子。丁巳,即皇帝位,大赦。
八月,孙权攻江夏郡,太守文聘坚守。朝议欲发兵救之,帝曰:“权习水战,所以敢下船陆攻者,几掩不备也。今已与聘相持,夫攻守势倍,不敢久也。”先时遣治书侍御史荀禹慰劳边方,禹到,发所经县兵及所从步骑千人乘山举火,权退走。
十二月,诏曰:“尊儒贵学,王教之本也。自顷儒官或非其人,将何以宣明圣道?其高选博士,才任侍中、常侍者。申敕郡国,贡士以经学为先。”
青龙元年春正月,青龙见郏之摩陂井中。二月丁酉,幸摩陂观龙,于是改年。
二年春二月乙未,太白犯荧惑。癸酉,诏曰:“鞭作官刑,所以纠慢怠也,而顷多以无辜死。其减鞭杖之制,著于令。”
三年春正月戊子,以大将军司马宣王为太尉。己亥,复置朔州刺史。三月癸卯,皇太后崩。帝居谅闇,衰服如礼。
景初元年春正月壬辰,山茌县言黄龙见。于是有司奏,以为魏得地统,宜以建丑之月为正。三月,定历改年为孟夏四月。改太和历曰景初历。
帝沉毅断识,任心而行,盖有君人之至概焉。于时百姓彫弊,四海分崩,不先聿修显祖,阐拓洪基,而遽追秦皇、汉武,宫馆是营,格之远猷,其殆疾乎!
(注:以上为《三国志·魏书·明帝纪》部分节选原文)
🌐 白话文翻译
明皇帝名叫曹叡,字元仲,是魏文帝曹丕的太子。他出生后深受太祖曹操的喜爱,经常让他待在身边。十五岁时,被封为武德侯。黄初二年(公元221年)被封为齐公,黄初三年被封为平原王。因为他的母亲(甄氏)被诛杀,所以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被正式确立为继承人。黄初七年(公元226年)夏天五月,文帝曹丕病重,才将他立为皇太子。丁巳日,曹叡登基为帝,大赦天下。
同年八月,孙权进攻江夏郡,太守文聘坚守城池。朝廷商议打算派兵救援,明帝说:“孙权熟习水战,他之所以敢下船从陆路进攻,是想趁我们不备发动突袭。如今他已经和文聘形成对峙,进攻方所需的兵力是防守方的数倍,他不敢持久作战。”此前,明帝已派遣治书侍御史荀禹去慰劳边境守军,荀禹到达后,征调沿途各县的士兵以及自己随行的一千步骑兵,上山举起火把(虚张声势),孙权便撤军退走了。
十二月,下诏说:“尊崇儒学,重视教育,是君王教化的根本。近来有些儒学教官并不称职,这还怎么宣扬阐明圣人之道?现在要严格选拔博士,必须是才能足以担任侍中、常侍级别的人。并命令各郡国,向朝廷举荐人才要以通晓经学为首要标准。”
青龙元年(公元233年)春天正月,有青龙出现在郏县的摩陂井中。二月丁酉日,明帝亲临摩陂观看青龙,于是将年号改为“青龙”。
青龙二年春二月乙未,太白星(金星)侵犯火星(荧惑)。癸酉日,下诏说:“鞭刑作为官府刑罚,是用来惩戒怠慢失职的,但近来很多人因此无辜而死。现在要减少鞭杖刑罚的规制,并写入法令。”
青龙三年春正月戊子,任命大将军司马懿(司马宣王)为太尉。己亥日,重新设置朔州刺史。三月癸卯,皇太后(郭皇后)驾崩。明帝居于丧庐,按照礼制穿着丧服。
景初元年(公元237年)春正月壬辰,山茌县报告有黄龙出现。于是主管官员上奏,认为魏朝得到的是“地统”(按三统历说法),应该以农历十二月(建丑之月)作为正月。三月,确定历法,改年,以四月为孟夏正月。将《太和历》改名为《景初历》。
明帝性格深沉刚毅,有判断力,按自己的心意行事,颇有作为人君的宏大器度。但当时百姓困苦,天下分裂,他不先去光大发扬祖先的基业,开拓宏伟的江山,却急于效仿秦始皇、汉武帝,大造宫殿馆阁,用长远的谋略来衡量,这恐怕是他的缺点吧!
(译文力求信达雅,部分人物、事件有简注,便于理解。)